西安财经学院教授。主要从事《财经写作》、《美学》、《文学理论》、《中国传统文化》、《中国民间文学》等课程的教学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美学、文化经济,城市文化产业。
行政公文的特点:法定性,权威性,格式的规范性,办文的程序性。公文的种类:13种。2000年规定。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二:决定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三:公告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四:通告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知晓的事项。
五: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六: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事项。七:议案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的事项。八: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九:请示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批复:适用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十一:意见对重要的问题提出见解和办法。十二: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十三:会议纪要